在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因提取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异,以下是一些常见提取原因所需的材料:
一、通用材料
- **身份证明**:职工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职工已婚的,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,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- **委托证明**:委托他人办理的,根据委托情形不同,需提供相应资料。如受托人为职工配偶,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非上述委托关系的,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。
- **银行卡**: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,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(卡)。
二、不同提取原因的特殊材料
- **购买自住住房**
- **购买商品房**: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,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、购房款收据;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购买的,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、购房款发票;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的,还需提供按揭贷款发放凭证。
- **购买再交易住房**: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。
- **偿还购房贷款本息**:需提供购房合同、住房贷款合同、住房抵押合同、还贷明细,提前偿还需提供贷还款清偿凭证。
- **租房**
- **租住公租房**:需提供租赁协议、房租专用收据。
- **租住商品住房**:需提供税收通用完税证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、住房所有权证,如暂未办理房屋产权,还需提供购房合同。
- **重大疾病治疗**:需提供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、医院治疗费用发票、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、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。


